念斌围绕伤残鉴定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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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已近3年的念斌案仍余音未了,在后续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念斌以当地警方为赔偿义务机关向福建省高院申请作出国家赔偿,但是围绕伤残鉴定又发生新的争议。
界面新闻6月15日从念斌家属处了解到,5月27日,念斌与福州市公安局、平潭县公安局违法使用警械致残国家赔偿一案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质证。福州市公安局的专家证人出庭质疑念斌的伤残鉴定,认为念斌并无伤残。
家属称,让念斌一方认为遭遇不公的是,法院未提前通知念斌对方有专家辅助人出庭,也未通知念斌的鉴定人到庭。
最新消息是,目前,念斌及代理律师已分别向福建省高院申请重新开庭,并要求通知此前的鉴定人出庭。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澳前17号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念斌经历四次被判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念斌无罪。
2014年12月25日,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1530.6万余元。之后,福州中院共决定支付119.5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为64.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5万元。对于念斌提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等其他事项均不予支持。对此,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自念斌被捕后,念家已背负180多万债务,119.5万还不够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