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终审:360虽败 但垄断战争并未结束
今日上午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
最高法认为,本案现有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被上诉人(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即驳回360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中新网报道,“3Q大战”自2010年2月,腾讯推“QQ医生”,此后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对QQ进行去广告等。到11月3日晚,腾讯要求在装有360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要求用户“二选一”。
在“3Q大战”升温后,工信部开始介入。此外,腾讯恢复兼容360软件,并分别向用户致歉。但两家公司的大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转战法院。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腾讯滥用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
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对于上述判决,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同年11月26日,该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今日则是最高法的二审宣判。
此外,3Q大战的另一案,,即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已由最高法于今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