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武将张春华FAQ汇总
tips3:
技能条件与效果的关系
目前的技能中,复杂的技能一般都由以下几个要素组成,即在合理的时机判断是否符合技能发动的条件,如果符合,角色可以选择合理的目标,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一旦执行了发动技能的消耗,则视为技能发动成功(如果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无法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即技能无法发动),必须依次执行各个能执行的效果。如果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无法执行,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正常执行完其余部分的效果即宣告该技能使用结算完毕(如果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全部无法执行,也不影响技能的发动)。在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或效果时,出现发动其他技能的时机,其他技能可以插入发动。而凡是插入发生的事件都优先结算,即后发生的事件先结算。
例如:A对杨修使用【决斗】,杨修受到1点伤害后发动【鸡肋】选择装备牌,A再对杨修使用【决斗】,杨修打出一张【杀】进行响应,A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A发动【补益】,展示A的一张手牌为装备牌,则A不可以弃置这张装备牌,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补益】发动后,在执行第一个效果时,A受到【鸡肋】的影响不可以弃置这张牌,然后执行第二个效果A回复1点体力。张春华弃置该牌,此时:
a、张春华发动【伤逝】摸两张牌,再执行【补益】的第二个效果张春华回复1点体力,由于此时张春华的手牌数和已损失的体力值都没有变化,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张春华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其他角色对张春华使用一张【桃】后,张春华回复至1点体力,此时出现新的发动【伤逝】的时机,但是不满足发动【伤逝】的条件,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濒死结算完毕,此时是发动被濒死事件插入结算的那次【伤逝】的时机,但是不满足发动【伤逝】的条件,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
b、张春华不发动【伤逝】,执行【补益】的第二个效果张春华回复1点体力,由于此时张春华的手牌数和已损失的体力值都没有变化,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张春华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其他角色对张春华使用一张【桃】后,张春华回复至1点体力,此时出现新的发动【伤逝】的时机,且满足发动【伤逝】的条件,因此发动【伤逝】摸一张牌,濒死结算完毕,此时是发动被濒死事件插入结算的那次【伤逝】的时机,但是不满足发动【伤逝】的条件,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
[Q]高顺对张春华发动【陷阵】时,如何结算?
[A]双方各以牌面向下的方式同时出一张手牌后,张春华可以发动【伤逝】,再同时亮出。(tips4)
tips4:
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B)
拼点时,双方各以牌面向下的方式同时出一张手牌后即失去该牌,然后同时亮出。
[Q]鲁肃对张春华和陆逊发动【缔盟】时,如何结算?
[A]交换是同时进行的,双方同时失去手牌,此时【伤逝】和【连营】都可以发动,从鲁肃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张春华和陆逊依次决定是否发动【伤逝】和【连营】,然后同时获得对方给予的手牌。(tips5)
tips5:
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C)
“交换”是一种处理牌的方式,定义为先同时失去自己的牌,然后同时获得对方的牌。角色因交换而失去自己的牌即自己的牌从所在区域移至一个虚拟的区域(没有名字,大家理解即可),此时可以发动“失去”牌的技能,然后获得对方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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